一、招标单位: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2011年医疗仪器采购(招标文件编号:HLZB1106019B)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9月19日 定标日期:2011年10月11日
四、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
分标号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
A |
衡山湘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肆拾贰万伍仟圆整(¥42.50万元) |
B |
柳州市合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肆拾捌万伍仟陆佰圆整(¥48. 56万元) |
C |
新乡市长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叁拾壹万玖仟陆佰圆整(¥31.96万元) |
D |
流标 |
E |
流标 |
F |
江西康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壹佰壹拾贰万圆整(¥112.00万元) |
G |
南宁康来宝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陆万陆仟捌佰圆整(¥6.68万元) |
H |
南昌大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捌万捌仟伍佰圆整(¥8.85万元) |
I |
衡山湘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贰拾壹万圆整(¥21.00万元) |
五、专家评委
评委名单:韦国文、申长宝、周军、卢少炎、覃元峰
六、质疑及投诉电话
1、投标人如果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向河池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