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释放重磅金融信号,过去十年都有哪些主线脉络
在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金融都是一大关键词,报告不仅回顾过去一年金融领域取得的成就、存在的不足、需要注意的风险,同时还定调了新一年的金融工作重点。
一如既往加大支持实体经济
回首过去十年(2014年~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针对当年的经济形势释放了不同金融信号。
比如,2014年的重点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是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2016年重点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是抓好金融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2019年重点是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2020年重点是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2021年重点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是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但其中也有永恒的主题,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是历年政府工作报告贯穿始终的金融任务。
比如,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8年则是要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9年更是以单独一段阐述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年继续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并指出“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金融机构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分。
持续防范金融风险
除了支持实体经济以外,几乎每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会提及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
比如,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在过去一年的回顾中指出,财政、金融等领域仍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并要求在新的一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5年也提出创新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2017年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单独一段阐述要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2019年指出要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处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中表示,过去一年金融等领域风险有所积聚,要求新的一年要加强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1年地方债务问题有所凸显,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防范化解金融等领域风险任务依然艰巨,新的一年要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22年对于风险的表述再上一个等级,政府工作报告称,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并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外部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金融的表述更加突出了风险防范。
比如,提到当前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较多,一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对于今年的工作重点,共提出了8项任务,其中1项即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还明确了防范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两个领域: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
中泰证券分析师戴志锋认为,相较于往年,报告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作为第五项工作任务,新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且放在重要位置。
另外,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总结了过去一年和五年的金融工作成果,包括“2022年新发放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至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完全化解了本世纪初形成的14486亿元金融改革历史成本”“平稳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大型金融机构健康发展,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等。